黄石中都混凝土有限公司环保型商品砼基地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31 09:30:22 浏览量:
黄石中都混凝土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有关要求,结合编制的《黄石中都混凝土有限公司环保型商品砼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对公司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建设实际情况及《黄石中都混凝土有限公司环保型商品砼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监测表》编制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环保型商品砼基地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湖北省大冶市罗桥街道(街道)攀宇工业园开元大道
建设单位:黄石中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商品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中一项意义重大的现代化生产形式,其全部内容就是把混凝土这一主要的建筑材料从生产备料、混凝土拌制,到运输、浇注一系列生产环节从传统的一揽子施工系列中剥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经济核算的材料加工企业。商品混凝土因其具有质量易保证、生产机械化程度高、施工环境整洁等优点,在施工行业中逐步得到推广应用,并逐步占领市场,现已成为混凝土工业发展的主导方向。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迅速发展,商业混凝土需求量日益增大。为此,黄石中都装配式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大冶市攀宇工业园投资55000万元新建装配式建筑智造产业基地项目及环保型商品砼基地项目,后公司决定由其下属的黄石中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实施环保型商品砼基地项目,项目占地49210.9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宿舍、科技楼、商混搅拌站、厂区大门及门房、综合水泵房,年生产80万方商品混凝土,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25在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登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代码2020-420281-30-03-073571,2021年1月委托湖北明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1年5月11日获得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的审批批复,环评报告表批复文号为:冶环审函〔2020〕13号,2021年8月24日办理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年8月24日办理完成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同时注重环境保护,严格按照《中都装配式建筑智造产业基地项目及环保型商品砼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关于施工期间环保措施执行,项目2022年2月正式竣工并投入运营,项目施工期间未收到任何周边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关于的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大冶市城西北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砂子、碎石堆场扬尘、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呼吸粉尘、原料进料粉尘、商品混凝土搅拌工序粉尘、汽车运输扬尘以及食堂油烟。项目设置全封闭厂房,在堆场上方设置喷淋,有效控制堆场扬尘的产生,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上方均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原料进料口、商品混凝土搅拌工序上方均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处理。项目颗粒物均为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设备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必要的防振、减震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商品混凝土实验室砌块、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废润滑油、职工生活垃圾。项目商品混凝土实验室会产生商品混凝土实验室砌块集中收集后外运作为填方。沉淀池产生的沉渣经箱式压滤机处理后,滤渣回用于生产,滤液进入蓄水池储存,最终作为生产用水回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以及废包装桶,定点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予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三、验收调查结果
(1)废水
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大冶市城西北污水处理厂。
(2)废气
2022年3月25日和2022年3月26日,黄石中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湖北华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颗粒物进行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小时均值最大值为0.367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食堂油烟净化采用国家免检的油烟净化器,油烟排放浓度将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标准要求。
(3)噪声
2022年3月25日和2022年3月26日,黄石中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湖北华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现场监测,项目夜间不生产,东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7dB(A),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西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7dB(A),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dB(A),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商品混凝土实验室砌块、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废润滑油、职工生活垃圾。项目商品混凝土实验室会产生商品混凝土实验室砌块集中收集后外运作为填方。沉淀池产生的沉渣经箱式压滤机处理后,滤渣回用于生产,滤液进入蓄水池储存,最终作为生产用水回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以及废包装桶,定点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予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四、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黄石中都混凝土有限公司环保型商品砼基地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设施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性质、主要功能和主要环保设施没有重大变更,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设和调试期间没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验收报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根据《黄石中都混凝土有限公司环保型商品砼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项目废气、噪声均实现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排放污水处理厂,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利用或妥善处置,不向外界排放,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后续要求:
1、加强对各种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稳定运行,使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规范化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运管理,完善处理台账及联单管理制度;
3、完善项目环保设施标识标志牌建设。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考虑本项目影响范围,以项目周围村庄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等。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对您的影响程度;
(2)其它建议和要求。
六、验收公示反馈
(1)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石中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大冶市罗桥街道(街道)攀宇工业园开元大道
联系人:杨盼
联系电话:15058298940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用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本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告内容之日起20个月内。
黄石中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2021年5月31日